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涉嫌性侵养女的鲍某明,在西南政法大学任教,为何高校屡屡出事「男明星喝醉酒长什么样子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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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2024-06-25 00:10:0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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摘要: 各位网友好,小编关注的话题,就是关于男星性侵醉酒女学生的问题,为大家整理了1个问题男星性侵醉酒女学生的解答内容来自网络整理。涉嫌...

各位网友好,小编关注的话题,就是关于男星性侵醉酒女学生的问题,为大家整理了1个问题男星性侵醉酒女学生的解答内容来自网络整理。

涉嫌性侵养女的鲍某明,在西南政法大学任教,为何高校屡屡>失事/h2>

鲍某明,能在大学任教

老穆查了一下网络,果不其然!

涉嫌性侵养女的鲍某明,在西南政法大学任教,为何高校屡屡出事「男明星喝醉酒长什么样子」 股市新闻
(图片来自网络侵删)

他是西南政法大学商学院法治企业研究员。

同时,他还是原杰瑞集团副总裁、中兴通讯原独立非执行董事……

老穆忽然想到了上海财经大学原教授钱某胜。他曾担任多家公司的独立董事,从中至少获取了418.9万元薪酬。经历性骚扰女学生丑闻后,他就辞去了五家上市独立董事。

鲍某明经历性侵养女丑闻后,面临同样的遭遇!

他被西南政法大学商学院法治企业研究院解聘了。

中兴通讯已收到鲍某明的辞职申请。

杰瑞集团闻知此事后,就与其解除了劳动合同。

如此看来,做人,还是要有最起码的底线!

作为公司高管,竟然性侵自己的养女,真的让人不齿!

据媒体报道,鲍某明第一次性侵养女是在养女刚满14周岁后,真不知是巧合,还是他刻意钻了一个法律空子?

想想都后怕!

试问,这样的人,将来出狱后,谁还敢录用呢?

高校为何会屡出这样的丑闻呢?

老穆想说,哪个行业没有一两个“另类”呢?

只能说,今后的高校要加强对老师的品德教育,尤其是对挂职的老师。

朋友们,你们对此有何看法?欢迎大家在下方评论区留言!

鲍某到底是否性侵了“养女”?

鲍某,男,1972年出生。

曾任烟台杰瑞集团副总裁。

2015年,鲍某通过中间人介绍,认识了“养女”小芳(化名)的母亲,经过多次协商,由鲍某领养了小芳。当时小芳14周岁。小芳的母亲说,小芳从小磕磕拌拌,给她找一个养父冲一冲。

按照领养法规定,男性单身领养女性的年龄必须相差40岁,而鲍某与小芳只相差29岁,并不符合领养条件。他们也没有去民政部门办理领养手续。实际上,他们属于民间私下领养,并没有法律意义的领养关系。鲍某与小芳,并不是真正的养父女关系。鲍某也没有与小芳的母亲结婚。

无论从那方面来看,鲍某与小芳都不存在养父女关系。

一个40多岁的单身男人,去认养一个14岁的养女,这里不得不让人去产生一些猜测。

2019年4月9日,小芳向警方报案,说鲍某性侵了她,而且性侵已达4年之久。

2019年4月26日,烟台警方撤了案。理由是:综合各种证据,认为鲍某不构成犯罪。

2019年10月,小芳再次报案。烟台警方根据当事人及律师提供的新证据,于10月9日再次立案侦查。此案侦办中。

那么,鲍某是否性侵了小芳?鲍某本人讲,他对小芳是百般宠爱,要星星不给月亮,是小芳恩将仇报。

究竟是鲍某知法犯法,干了不可告人的勾当;还是小芳恩将仇报?

我想法律是会得出一个答案的,正义是会得到伸张的。

涉嫌性侵养女的鲍某明,在西南政法大学任教,为何高校屡屡出事?

一是关于此事件中,被强迫女孩子的身份,是否是鲍某明的养女,双方有了争执。

根据媒体的追踪报道,被强迫女孩子李星星(化名),和鲍某根本没有形成什么收养的关系,最起码没有收养的手续。因为一个成年男人想收养一个女孩子,最起码年龄得超过40岁以上,李星星和鲍某年龄差只有29岁,学法律的鲍某对于这点知道的非常清楚。所以他们没有明确养女和养父的身份,也没有和李星星的妈妈结婚,也不是继父身份。

2015年,李星星的妈妈与鲍某经过网友介绍认识,据鲍某的姐姐说,母女俩还去过鲍某家,不知道鲍某和李妈妈是怎么协商的,李妈妈竟然同意鲍某一个中年男人独自带着自己的女儿回北京了。那时李星星不满14岁。

2015年12月31日,李星星刚满14周岁,就遭到了鲍某的侵犯。不知道是意外还是故意,因为年满14岁以后,如果女方是自愿,根本就算不上***罪。14岁以前就算是自愿也是***罪。看来鲍某从来就没有把李星星当做什么女儿吧。

二是鲍某的身份,他没有在西南政法大学任教。

鲍某明是杰瑞集团副总裁,中兴通讯独立非执行董事。一般社会公众人物都有***,估计西南政法大学认为他影响力,因此请他做***教师。西南大学商学院法治企业研究院***研究员,从而认为他是大学老师。多少有点误读,说白了名誉上的,但是他没有在西南政法大学任教。

再来说说题主所问>题目/span>

不可否认大学里肯定存在这样的男老师,想利用手中的权力和自己的便利条件来达到自己龌龊的目的。但是我想说得是,大学的女孩子们,不要把自己说得那么无辜,被强迫的没有几个,那些好色的男人们,就和雄性的动物一样,寻找自己的猎物,开始时试探的,如果女孩子稍一拒绝,那些老师立即就会改变态度了,如果你半推半就,那么以后的事情,就可以想象了。

其实不要说大学里面这样的人多,不是的,你说只要存在男女的地方,哪里没有这样的丑闻发生过。只是大学的教授们,社会上感觉他们是高级知识分子,素质会高许多。相对来说,高知分子素质还是比较高的。

对于此事件,我想谈谈个人的看法。

鲍某明自己也承认和李星星发生过关系,但是不承认是父女关系,而是朋友关系,如果咬住这点,鲍某明是付不了什么法律责任的。他是学法律的,利用法律来保护自己,来给自己解脱,那是轻而易举的。鲍某明还是美籍华人,不是中国人。至于案件的最后怎么审理,我们静待结果。

我想说的是,李星星这个女孩子是可怜的,她的可怜不是她被强迫而可怜。而是她根本就没有一个爱她的妈妈和家人。大家想想一个爱孩子的妈妈。怎么可能把自己的女儿交给一个几乎是陌生的男人去带走。这件事情的背后有什么不可告人的秘密吗?女孩子是可怜的。因为她有一个把自己推给“恶魔”的“帮凶”妈妈。这才是导致女孩子不幸的根本原因。

我们肯定是要惩恶扬善的,希望做坏事的人得到惩罚。但是那些为了个人私欲助纣为虐,即使没有法律的制裁,她也该受到道德的制裁,人们也应该谴责这样的人。

大家觉得呢。欢迎留言分享您的观点吧。

人模gou样!从他所做的事情来看,这跟动物有什么区别?

真的是道德沦丧,人格扭曲!

一图带你回顾,整件事情的经过:

从鲍某明的简历来看,是一位“法律专业高材生”,这不就是应验了知法犯法、罪加一等吗?希望能够从重处罚,以儆效尤。

当然,对于题主所提出的这个问题,还是过于片面,需要正确看待。

并不是说这类事情在高校就容易发生,只是有太多的黑暗面,没有爆料出来。这个行业也都有这样道德沦丧的情况,所以解读不能针对于此群体。

各行各业都存在这样极端的现象“一粒老鼠屎、坏了一锅粥,事情发生对于这个群体而言,是一个“悲剧”,当然,你要相信一点“这个世界上,好人远比坏人多得多”。

更多城市的应该是去从此次事件汲取相应的教训,已过去他人。现在这个社会过于浮躁,出现问题总是把这一个行业所有人连续在一起,共同批判。和否定他们以前作出的诸多贡献,试问,这样应该是不合理的吧?

没有什么好说的,具体问题具体看待吧,只希望这样的laji能够尽快灭绝!

到此,大家对男星性侵醉酒女学生的解答时否满意,希望男星性侵醉酒女学生的1解答对大家有用,如内容不符合请联系小编修改。